驻马店肝病专科,驻马店肝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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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母亲想“割肝救子”发现非血亲,两孩子错换28年人生的新闻?

首先,是准备割肝,还没有开始手术,感觉这里有点煽情。这是一个悲剧,对两个家庭来说。医院必须给个说法,做出赔偿,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惩。当然,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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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日的假期期间,错换人生28年的两位当事人姚策、郭威在江西九江首次团聚。两个孩子和他们的亲生父母互相拥抱,他们在现场哭成一片。

两个被错换的孩子也第一次见面,兄弟俩紧紧拥抱在一起。

在此之前,一起生活了28年的儿子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肝癌,当江西母亲许女士计划捐献肝脏以挽救她的孩子时,她偶然发现自己长大的儿子姚策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在去自己的生产医院进行调查后,许女士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郭威,她现在在河南,由杜女士养大成人。

28年前,有两个家庭在同一家医院分娩,由于医院的疏忽,两方把彼此的孩子抱错,他们在养育孩子28年后无意中发现了这一事情。

姚策和养母的家庭

五一假期后,两家人现在达成共识,第一是去见患有肝癌的姚策给他看病,第二是要起诉抱错婴儿的医院进行打官司。

目前,两家人仍在与有医院进行谈判,希望该医院先支付30万的医疗费用。根据许女士的说法,被收养的孩子刚出生时,医院没有注射乙肝阻断针,或者医院将针打在了亲生儿子身上,这才导致该孩子在28岁就患上肝癌,医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癌症儿子姚策

然而,从目前与医院会诊的结果来看,医院的态度不是很积极,赔偿前景也不容乐观。

养母许女士透露,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只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他们先前向医院提交的三点诉求都不同意,称他们愿意借支部分医疗费用,后续打官司判多少赔多少;至于孩子抱错的原因,却无曾提及。

你好,我是【贝妈带娃】很高兴回答你的的问题。

近日,在河南驻马店,许女士与失散28年的亲生儿子相见泣不成声。此前她准备割肝救患肝癌的儿子,验血时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到了失散28年的亲生儿子,许女士怀疑是在医院孩子出生时抱错的,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再来看许女士的家庭。儿子阿斌从上学时查出乙肝,自幼父母小心呵护,直到结婚生子。

今年2月份查出肝癌后,许女士夫妇又陪儿子尽心尽力看病,一个疗程8万多,已经花了40多万,房子,车都要变卖来救儿子,可以看出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多伟大!

然而命运真的跟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玩笑,他们拼尽全力救助的孩子却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换谁谁也接受不了啊!

再看许女士被抱错的亲生儿子郭郭,他的家庭条件很不好,母亲患癌,姐姐精神有点问题,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样的逆境里孩子没有长歪,目前是一名辅警。

目前当地警方和卫健委已介入调查,4月25日,针对“错换人生28年”一事,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长张祎捷表示,医院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此事,如果是医院的错,绝不护短。

期望尽快查明真相,严惩涉事当事人,还双方当事人一个说法。最重要的是如果真是医院的责任,希望尽快做好补偿和赔偿方案,许女士一家为救儿子近乎倾家荡产,那这些费用医院应该承担吧!

虽然已经和亲生儿子相认,许女士一家也表示不会放弃对阿斌的治疗,称“爱他已经爱到骨髓里”,令人感动!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28年的养育之恩已经跟血浓于水的生育之恩不分伯仲了。贝妈想说28年,有些东西金钱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是金钱换不来的,比如说两个孩子错换的人生能重新来过吗

儿子患了肝癌,母亲欲割肝救子,但在术前检查的过程中却发现母亲养了28年的儿子竟然是别人家的孩子,与自己并无亲缘关系。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8年前蒋艳丽(化名)因丈夫在部队服役而无法照顾自己生产,于是,便从江西九江回到位于开封的父母家中休假备产。1992年6月15日,蒋艳丽在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的产房里产下了一个男婴,恰在此时,与蒋艳丽同病房的一名开封本地孕妇,也产下一名男婴。

蒋艳丽与开封本地的那名孕妇生产后,两个孩子均被护士抱到婴儿房交给各自的亲属,但这一交,竟然交错了对象。由此使两个家庭彼此错换了孩子,并且,这一错换就是28年。如果不是因蒋艳丽的儿子(其实是养子)患了肝癌,而母亲欲割肝救子,恐怕这一错换将会是终生。

姑且不论事态将如何发展,但作为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他们医院需要对此结果有个说法。至于医院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则需要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决。

其实,在产房里抱错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由此可见,总有一些护士是缺乏责任心的。倘若护士工作细致认真,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还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阴差阳错抱错孩子的事情呢?

现如今,这两个家庭都处于两难的境地当中,彼此的孩子虽非自己亲生,但毕竟都养了28年,浓浓的亲情还是难以割舍的。倘若彼此将孩子换过来,恐怕也不现实;倘若让两个孩子就这样错下去,两个家庭都很难接受。况且,蒋艳丽的养子已经身患重病,必须进行肝移植,还必须花费150万元人民币,而蒋艳丽养子的亲生母亲也因肝癌在住院治疗,况且,家庭还不富裕,这岂不是让两个家庭都处于了一种两难的状态中了吗?

如果以老胡来看,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不但应该对两个家庭都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和精神补偿,还应该在对蒋艳丽家庭的救助上有一些动作。因为蒋艳丽虽然养的是别人的孩子,但她也同样难以割舍对养子的亲情,在儿子患病期间,已经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这些医疗费的损失,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理所应当进行承担。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应当在这个事件中承担一切责任,起码,应该给两个家庭都给予经济赔偿,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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