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合同培训纠纷管辖,网络教育合同培训纠纷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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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的培训机构,怎么转线上?
1、认清教育行业格局
国内在线教育市场的参与主体既包括了传统教育,也有新进入的互联网创业公司,行业正处于调整期,没有绝对的统治者,优缺点同样显著。
(1)传统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学校等,这些传统教育机构是被挑战者,但是内容优质,熟悉了解教育;
(2)传统民营教育企业,如新东方,好未来,学大教育,环球雅思等,他们在培训市场实力强大,体量大,很难调头;
(3)互联网创业公司,如91外教网,猿题库,贝瓦网,沪江网等,他们熟悉互联网,但缺乏高质量的内容;
在线教育公司根据其服务对象和内容产生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B2B、B2C、C2C以及其他的四种模式。
(1)B2B:专注传统教育机构的信息化,如科大讯飞、华平股份等;
(2)B2C:网站官方提供教师团队和在线课程,如淘宝同学、学而思网校等;
(3)C2C:网站本身不提供内,由第三方或者个人产生,如YY教育、好未来等;
(4)其他:互联网教育平台、门户以及APP类等产品,比如词典类应用,老师网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教育培训机构转型做线上是必然趋势,通过线上实现教学需求,是教育培训行业的一种新模式,线上教学能提供优质的平台,帮助更多学生实现线下基础教学和线上丰富教学。如果是想要往线上教学转型的教育机构,可以先了解以下的一些问题:
1、是否有足够的技术支持
想要开展线上教学,必须有一个线上教学平台,需要依靠一定的平台搭建技术。如果平台不稳定,容易发生延迟、卡顿,影响用户的体验,进而影响课程质量和口碑。因此,对于教育机构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线上教学平台,尽可能减少技术带来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2、线上教学服务如何开展
服务已经是教育机构教学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线下教学,可能很多教育机构都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服务流程。但转型做线上教学的话,面对线上本身缺少互动交流的特点,我们的服务就需要通过一些平台功能来助力,根据机构自己的特点,打造差异化的服务体系,这对于线上教育机构来说,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总结的过程。
3、线上怎么推广引流
传统的线下机构推广范围就比较有限,往往在机构周或是学校、商场做宣传,推广也都是以线下推广为主,比如发送传单、校园门口摆点、小区商业区广告牌之类的。但转型做线上的话,推广也需要开辟线上宣传渠道。对于专门做线下的机构来说,线上的各种推广渠道需要进行学习研究,找到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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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受疫情影响,有的培训机构将孩子原本的线下课转为了线上教学,引起家长们的广泛热议,有的家长认为效果不好要求退费但遭到了拒绝。针对此事件,嘉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世盛律师,作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特邀讲师,从专业角度进行详细点评。
Q:疫情期间孩子原本的线下培训课,转成了线上,但是我觉得网课效果不好,我想退费,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A: 从《民法典》视角来看,家长要求解除教育培训合同并退费的请求权基础规范为《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培训机构的抗辩权基础规范为《民法典》第180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很显然家长和培训机构的主要争议点在于培训机构单方将线下课改为线上课的行为,到底属于“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还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
如果家长与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培训服务产品为线下培训课,那么培训机构的主要债务就应当是提供线下培训课,而非其他形式的培训课。虽然培训机构有权依据《民法典》中的不可抗力条款,部分或全部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培训机构的主要合同债务。遇见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事由,培训机构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及时通过提供线下培训课的方式履行合同债务。而用线上课替代线下课的方案,应在提前与家长沟通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实施。否则应视为拒绝履行主要债务。家长有权投诉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培训费。与法同行,典亮生活,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民法典通解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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